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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网络赌球大案宣判 以开设赌场罪定罪

  一起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注册会员数千人、估计下注金额逾亿元的网络赌球大案被海宁警方破获后,1名涉案人员在海宁被擒,另外4名涉案人员被警方从深圳带回海宁。今年2月3日,此案在海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昨天,法院宣判此案,阿志等5人分别被判1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法院查明,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18日,有人在互联网上开设了有5个域名的赌博网站,并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某房作为网站服务人员的实际工作地点,以足球、篮球等各种球类比赛为平台,通过猜输赢、猜进球数、猜最终比分、猜场次动态输赢情况等方式与网站会员进行赌博,并以上海某公司的名义开设账户,进行相应的资金转账操作。

  在此网站中,阿志全面负责网站的技术工作,阿锐、阿蔡于网站开设时起、阿鸿于2009年7月10日开始担任该网站客服代表,负责与会员的日常联系等工作。另外,阿锐还负责网站的账目管理,阿蔡负责整理网站会员资料。阿雷开始以网站会员身份参与该网站的赌博活动,去年2月27日后,按照网站规则成为该网站的代理商,为该网站招徕、发展会员并领取提成款,其中在海宁市招徕、发展了6名会员并从中获利545237元。

  法院认为,阿志等4人以营利为目的,在互联网开设赌博网站接受赌客投注,阿雷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积极招徕参赌人员,均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最后,法院一审判决:阿志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阿锐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阿蔡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阿鸿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阿雷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文章转载:宁波律师事务所

[来源:南湖晚报] [作者:不详] [日期:10-09-0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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