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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天广告架砸伤路人 苏宁电器被诉赔偿

  2010年1月3日,北京城迎来了2010年的第一场暴雪。而家住房山区的高菲(化名)不幸就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被大风吹倒的广告架砸伤。日前,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高菲状告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良乡分店(以下简称苏宁公司)的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据高菲诉称,1月3日那天中午,当她路过苏宁公司店门口时,商家放置的广告架被大风吹倒,将她的手臂和头部砸伤。事后,她找到苏宁公司,要求对方对自己遭受的医疗费损失、精神损失进行赔偿,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高菲被砸伤之后,创口经常引发头疼,睡眠也受到了严重影响,日常生活也被困扰。她也十分担心会因此引发日后的一些后遗症。同时,高菲认为,自己属于毫无过错的受害一方,而苏宁公司应当预知其放置的广告架会被大风吹倒,并给过路行人造成伤害,却没有及时在大风来临前妥善收起广告架,而是采取了一种放任的态度,造成自己被砸伤的后果,对此存在明显的过错,应当就自己在这起事故中受到的所有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于是,高菲一怒之下将苏宁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医疗费、车马费等损失共计1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文章转载:宁波律师事务所

[来源:原创] [作者:不详] [日期:10-01-19]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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