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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患绝症夫嫌弃 法院判其履职责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用这句话形容赵某是再恰当不过了。赵某看妻子陈女士病重,觉得负担大就撒手不管,拒绝支付妻子的医疗费用,无奈,陈女士只好诉至法院。11月1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赵某依法履行夫妻间相互扶助义务,支付妻子陈女士医疗费2万元。

    家住许昌市区的陈女士早年丧夫,2000年经熟人介绍,陈女士与同为退休丧偶的赵某相识,三年后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二人比较恩爱。2005年9月,陈女士突然得病,起初,赵某对其非常关心,照顾也相当周到,可当陈女士被确诊为纤维肿瘤后,赵某开始对陈女士冷漠起来。2009年5月,陈女士又被确诊为脑瘤。为治病,陈女士独自举债4万余元。对此,赵某不但拒绝帮助,反而提出与陈女士离婚。看到丈夫如此无情,陈女士愤而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赵某履行法定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法定义务。陈女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病,作为丈夫的赵某应积极履行扶助义务,给予妻子生活上的帮助。

文章转载:宁波律师事务所

[来源:原创] [作者:不详] [日期:09-11-23]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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