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办理进京户口,诈骗66万元。本网近日获悉,51岁的北京人高山犯诈骗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12000元。
2006年夏天,52岁的张海英经人介绍认识了高山。高山声称认识很多派出所工作人员,能给外地人办理北京户口。2007年3月,张海英找到高山,想帮远房亲戚的户口办进北京。高山当即表示可以办理,需要9万元,办不成全额退款。在此期间,周围人听说张海英能帮忙办北京户口都纷纷托张海英帮忙。高山表示一个户口6万,先交3万定金,等户口办下来再交3万,办成1人给张海英好处费1万。
于是,高山套用北京居民的户籍信息,伪造北京市居民户口证明,骗取38万元。后一名办户口的人找到张海英,称其办的户口是套用其他人的户籍信息,已经在迁户口时被派出所扣下了,要求退款。张海英在得知办户口出了问题后,陆续给大部分人退了钱,高山称是办事的民警出了问题,要等自己的房屋拆迁后才能退钱给张海英。
40岁的张玉霞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海英后,也开始联系办理进京户口的外地人员。2008年3月至12月,高山虚构能为外地人员办理北京户籍的事实,伪造公安机关《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虚假的户口迁移手续,骗取张玉霞18万元。
2008年下半年,高山继续通过伪造公安机关《准予迁入证明》,或伪造与北京离异人员的虚假结婚手续,办理夫妻进京投靠的方式,骗取40岁的刘星灼交付的办理北京市户口的费用10万元。
2008年12月11日高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现张海英、张玉霞、刘星灼均被取保候审。
据悉,高山曾因犯诈骗罪于1996年4月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0年5月10日经减刑后被释放。
朝阳法院认为,高山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的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的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高山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人,具有立功表现,且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现。另,本案中被害人在明知不能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取得北京户籍的情况下,仍为达到获取北京户口的目的,向被告人高山支付高额金钱,从客观上促成了高山的欺骗行为,因此本案被害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综上,故法院对其所犯诈骗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对高山的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宣判后,高山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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