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女子王某与密云本地男子刘某同居期间生育一子,因王某去向不明,12岁的孩子因此一直未能上户口。无奈之下,刘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孩子由其抚养。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
刘某诉称,其与王某于1995年经人介绍相识,后来,便一起同居生活,没有取结婚证。两年后,二人的儿子出生。1999年4月一天,刘某下班回家,发现孩子一人在家,王某不知去向。自此之后,刘某四处寻找,但是,一直杳无音信。此后,孩子一直跟着刘某生活,现在孩子已经读小学六年级,由于没有办理户口,导致孩子上学等一系列问题出现,给孩子心理上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刘某觉得这样下去会影响孩子的前途,决定依靠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于是,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密云法院请求判决孩子由其抚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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