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9日,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09年8月1日,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刑警队的刑警张某、姚某和赛某在天山镇内侦查摩托车被盗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到天山镇内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摩托车修理部调查其所收购的摩托车来源。因犯罪嫌疑人李某所收购的摩托车有部分无合法手续,且来历不明,当公安机关的刑警队员进行取证,并提出将来历不明的车辆进行扣押之时,李某心生怨气。犯罪嫌疑人李某认为公安机关堵塞了自己得财路,就是不想让自己活,自己也就不让公安人员活。气急败坏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趁公安人员不备,冲进修理部的厨房,拿起两把菜刀,朝正在取证的刑警队员张某的头上、肩上砍去,致刑警队员张某受伤后,又持刀追赶一同取证的刑警队员赛某等人。随后,其他刑警队员共同将李某抓获归案。
文章转载:宁波律师事务所
铁路公安机关打掉制贩假证套购实名制车..02.05 广东乳源县两男子争夺精神病情妇酿命案02.05 文强庭审第三天 否认检方"嫖妓&qu..02.05 山西特大溃坝事故涉案原公安局长韩春喜..02.03 油罐车爆炸引燃货车 货车车主起诉要赔偿02.03 《瞧这一担挑》影视剧创收 两家影视公司..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