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秦正学律师网 >> 最新动态 >> 重庆"宝马撞死人案"昨一审 男子被控交通肇事

重庆"宝马撞死人案"昨一审 男子被控交通肇事

         永川“富二代”王正成驾宝马撞死人一案,昨天在永川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对检方指控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名,王正成表示法院怎么判,他都接受。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正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正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视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王正成的辩护律师认为,事故中王正成是过失犯罪,且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前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按法律最高标准进行了赔偿,在本次事故中应承担主要而非全部责任。

 

  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文章转载:宁波律师事务所 

[来源:原创] [作者:不详] [日期:09-09-04] [热度:]  
宁波律师 | 律师介绍 | 业务范围 | 收费标准 | 经典案例 | 法律顾问 | 最新动态 | 联系方式
秦正学律师网 版权所有 © 2009 通用网址:宁波律师 宁波律师事务所 宁波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