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8日召开的深圳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到会的255名代表中仅有80余人对提交大会表决的2009年市律协财务预算报告表示赞成,未达到与会代表的半数,因而被大会否决。反对的代表认为,金融危机下应该过紧日子,形成赤字的财务预算报告不合适。著名行政管理专家、深圳大学管理学院马敬仁教授认为,财务预算报告被否决并不是坏事,有利于组织的发展。(《南方都市报》4月1日)
一直以来,尽管预算往往要经过讨论和表决才能获得通过,但是,预算遭遇否决,未能通过的,却终究是个小概率事件。在不少人看来,预算不过是个过场罢了,既然钱还没有花出,既然未来可能还会有诸多的变数,预算的讨论和表决似乎也就成了无关紧要的小事。不过,当深圳律师协会的预算报告,竟然遭遇否决时,在出乎意料之余,恐怕更应从中获得启示才是。
或许有人会说,律师的职业就是辩论和挑刺,律师协会的赤字预算遭遇否决,很大程度上与律师的职业习惯不无关系。不过,否决预算其实本不该是律师才有的权利,当否决预算被视为与律师职业有关时,倒是恰恰说明这一权利正在遭遇有意无意的漠视。说白了,预算其实就是对如何花钱的事前计划,这个计划获得通过之后,相关部门便有了按照预算支取核销费用的权利。之所以拿出来讨论和表决,当然不是过家家,走过场,而是因为要征得钱的主人的同意。从这个角度来看,预算的讨论与表决其实就好比花自己的血汗钱去买东西,当然应该左挑右选,货比三家,无论怎样挑剔,其实都并不为过。
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协会的赤字预算遭遇否决成为新闻,其实不能仅仅看到律师的较真,而更应从中得到如何行使权利的启示。事实上,只有讨论和表决者真正具备了埋单者的权利意识,真正去行使自己的否决权了,预算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约束并走上自我规制的正轨。在这方面,笔者倒是更期待对于政府和公共财政的预算能够有更多的讨论和争议,公共财政预算的表决能够有更多的埋单者毫不犹豫的投出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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