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3月1日起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就业专项资金的,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办法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不作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式,广西壮族自治区于2008年12月3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旨在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北京水务系统贪贿窝案 190万亏空钓出11..10.26 幼儿园出纳会计贪污挪用百万公款一审被..10.26 浙江绍兴原环保局副局长冯迪峰因受贿被..10.26 辽宁一干部利用基建工程受贿180万元被判..10.26 备受关注的戴国森受贿案开审 被控受贿1..10.26 浙江景宁县国土局原局长犯受贿罪一审被..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