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秦正学律师网 >> 最新动态 >> 新疆立法保护“极危”“活化石”北鲵

新疆立法保护“极危”“活化石”北鲵

新疆立法保护“极危”“活化石”北鲵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介绍,1997年新疆将面积达694.5公顷的新疆北鲵栖息地批准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但近年来,因当地气候干旱、降水量少等自然因素,特别是人为因素影响,新疆北鲵栖息范围日益缩小、种群数量逐年减少。针对这一情况,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并于5月1号起正式实施,以加大对北鲵的保护力度。

 

    即将实施的《条例》规定,凡在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在核心区开展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将受到处罚外,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最高可罚款1万元。

 

    新疆北鲵俗称"娃娃鱼",世界上仅分布于我国和哈萨克斯坦,目前国内仅有温泉县存在该物种,种群数量不足3000尾,处于濒危边缘。1998年,新疆北鲵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濒危等级为"极危"。

[来源:原创] [作者:不详] [日期:09-05-05] [热度:]  
宁波律师 | 律师介绍 | 业务范围 | 收费标准 | 经典案例 | 法律顾问 | 最新动态 | 联系方式
秦正学律师网 版权所有 © 2009 通用网址:宁波律师 宁波律师事务所 宁波律师咨询